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1524民初1379号
原告:东阿县天天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新城街道东阿县紫金城商务港607-2。
法定代表人:胥国庆,经理。
被告:***,男,1999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住东阿。
原告东阿县天天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8日立案。原告东阿县天天置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东阿县天天置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王红云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书记员 张**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