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下列工程自竣工后缺陷责任期已过,承包方提出申请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现依法予以公示,在公示截止期如无质量异议,我单位将办理该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手续。
保证金返还投诉电话:0431-81336215。
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序号 1
工程名称 雷克萨斯汽车4S店
建筑面积 10042.45 平方米
工程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以西,西顺达路以北
建设单位 长春辰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长春吉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竣工时间 2014-10-23
公示日期 2017-3-28
截止日期 20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