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下列工程自竣工后缺陷责任期已过,承包方提出申请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现依法予以公示,在公示截止期如无质量异议,我单位将办理该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手续。
保证金返还投诉电话:0431-89655067。
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序号1
工程名称 长春市净月潭大顶山住宅发展项目三期1-38号楼
建筑面积 62395.39平方米
工程地址 兴隆山丙六路
建设单位 和记黄埔地产(长春)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长春新星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竣工时间 2013-6-25
公示日期 2016-4-27
截止日期 20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