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下列工程自竣工后缺陷责任期已过,承包方提出申请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现依法予以公示,在公示截止期如无质量异议,我单位将办理该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手续。
保证金返还投诉电话:0431-89655067。
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序号1
工程名称 综合厂房、办公楼、厂房一~三
建筑面积 10801.09平方米
工程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开运街102线西侧丙七路与开运街交汇
建设单位 长春市成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长春建工集团吉隆建设有限公司
竣工时间 2014-03-18
公示日期 2016-04-26
截止日期 2016-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