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下列工程自竣工后缺陷责任期已过,承包方提出申请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现依法予以公示,在公示截止期如无质量异议,我单位将办理该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手续。
保证金返还投诉电话:0431-89655067。
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序号1
工程名称 力旺·芳草苑(一期)1-9、5S、8S、17S、19S、20F
建筑面积 102772.2平方米
工程地址 南关区东至丙六十四路南至乙三路
建设单位 吉林省力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竣工时间 2013-11-5
公示日期 2016-4-29
截止日期 20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