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公告(第73号)

来源: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3-06-21 08:45:18

   依据《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下列工程自竣工后缺陷责任期已过,承包方提出申请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现依法予以公示,在公示截止期如无质量异议,我单位将办理该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手续。

  保证金返还投诉电话:0431-89655067。

  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序号1

  工程名称 力旺·康城A区共计8栋

  建筑面积20506.67 平方米

  工程地址 北环城路以北、规划路以南、伊通河以东、金钱路以西

  建设单位 吉林省力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长春中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竣工时间 2011年04月21日

  公示日期 2013-06-19

  截止日期 201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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