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泳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数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件编号: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执行法院: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日期:

2019-01-16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鲁0811执保188号
申请人:山东中泳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宁市全民健身广场游泳馆一层。
法定代表人:卢伟,董事长。
被申请人:济南数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住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1号楼东座9层B2区906C。
申请人山东中泳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济南数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9年1月16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35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出具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为本案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遂作出(2019)鲁0811民初1219号准予财产保全的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济南数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5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刘守领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  李晓旭
序号案件名称案件编号
相关更新信息
建筑企业
中标业绩
企业资质
热门产品
业主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