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2002执3264号
四川博陆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四川省中鸿百川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阳市川绵教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四川博陆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四川省中鸿百川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阳市川绵教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资阳市川绵教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880323元,扣划被执行人四川省中鸿百川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3,403.23元,共计2,883,726.23元。扣除案件执行费29904元,余款2,853,822.23元全部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本案现以强制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