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安徽省建设干部学校、安徽省建设人才与教育协会决定联合举办2026年全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详细]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为做好我省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定于2026年6月举办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第一期)。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为做好我省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工作,定于2026年5月举办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培训(第一期)。 [详细]
兹定于2026年6月27日在合肥召开“第五届安徽岩土青年工程师学术交流会”。 [详细]
根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章程》,我会于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4月1日对合肥正宇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合肥市玉长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4家单位申请入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任何异议。 [详细]
根据社会组织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章程,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凝聚行业共识,激发创新动能,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协会研究,决定于2026年4月21日在合肥市召开协会八届二次会员大会暨理事会。 [详细]
为加强对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管理,落实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执业权利和责任,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执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
为充分展示勘察设计行业的创新活力与卓越成就,加强会员单位间的交流互鉴,提升优势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在官方微信公众号正式开设“会员风采”专栏。现面向各会员单位公开征集稿件。 [详细]
根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章程》,合肥正宇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申请加入我会。经审核,该4家单位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单位会员条件,现予公示(信息表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日。如有意见需要反映,请在公示期内向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反映。 [详细]
根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皖设协〔2025〕56号),经对2606个申报项目进行评定,现将拟获奖项目提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9日。 [详细]
根据协会《关于推选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审专家(第四批)的通知》(皖设协〔2025〕51号)、《关于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审专家库第四批拟入库专家的公示》(皖设协〔2025〕72号),经公示,确认341名专家入选第四批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审专家,现予公布(名单附后)。 [详细]
根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章程》,安徽省中规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分公司、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合肥惠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南联土木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6家单位申请加入我会。 [详细]
根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章程》,安徽两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能源勘查中心)、搏锐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合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4家单位申请加入我会。 [详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行动方案(2025—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详细]
为提高我省勘察设计水平,促进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协会制定了《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等级评定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详细]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保障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促进市政公用工程行业高质量发展,我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年版)。现予以发布,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通知》(建质〔2013〕57号)同时废止。 [详细]
根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章程》,安庆市勘察设计协会、安徽荣景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徽空间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泓泽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合肥市包河区业子建筑设计咨询工作室、苏州苏大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分公司6家单位申请加入我会。经审核,该6家单位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单位会员条件,现予公示(信息表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6日。如有意见需要反映,请在公示期内向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署真实姓名 [详细]
近日,省知识产权、质量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印发了《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皖知质标委办标〔2025〕1号),要求各行业标准主管部门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地方标准复审,力争将地方标准数量压缩不少于40%。 [详细]
根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章程》,安徽省同创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安徽鲲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家单位申请加入我会。经审核,该2家单位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单位会员条件,现予公示(信息表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7日。如有意见需要反映,请在公示期内向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地址。 [详细]
一、请按照《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安全顺利进行。证券期货基金业从业人员资格各次考试地点不同,精算师两次考试科目不同,具体安排以相关行业协会考试公告为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为做好我省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工作,定于2026年5月举办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培训(第一期)。
兹定于2026年6月27日在合肥召开“第五届安徽岩土青年工程师学术交流会”。
根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章程》,我会于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4月1日对合肥正宇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合肥市玉长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4家单位申请入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任何异议。
根据社会组织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章程,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凝聚行业共识,激发创新动能,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协会研究,决定于2026年4月21日在合肥市召开协会八届二次会员大会暨理事会。
为加强对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管理,落实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执业权利和责任,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执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充分展示勘察设计行业的创新活力与卓越成就,加强会员单位间的交流互鉴,提升优势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在官方微信公众号正式开设“会员风采”专栏。现面向各会员单位公开征集稿件。
根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章程》,合肥正宇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申请加入我会。经审核,该4家单位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单位会员条件,现予公示(信息表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日。如有意见需要反映,请在公示期内向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反映。
根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皖设协〔2025〕56号),经对2606个申报项目进行评定,现将拟获奖项目提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9日。
根据协会《关于推选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审专家(第四批)的通知》(皖设协〔2025〕51号)、《关于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审专家库第四批拟入库专家的公示》(皖设协〔2025〕72号),经公示,确认341名专家入选第四批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审专家,现予公布(名单附后)。
根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章程》,安徽省中规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分公司、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合肥惠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南联土木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6家单位申请加入我会。
根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章程》,安徽两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能源勘查中心)、搏锐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合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4家单位申请加入我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行动方案(2025—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为提高我省勘察设计水平,促进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协会制定了《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等级评定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保障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促进市政公用工程行业高质量发展,我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年版)。现予以发布,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通知》(建质〔2013〕57号)同时废止。
根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章程》,安庆市勘察设计协会、安徽荣景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徽空间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泓泽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合肥市包河区业子建筑设计咨询工作室、苏州苏大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分公司6家单位申请加入我会。经审核,该6家单位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单位会员条件,现予公示(信息表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6日。如有意见需要反映,请在公示期内向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署真实姓名
近日,省知识产权、质量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印发了《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皖知质标委办标〔2025〕1号),要求各行业标准主管部门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地方标准复审,力争将地方标准数量压缩不少于40%。
根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章程》,安徽省同创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安徽鲲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家单位申请加入我会。经审核,该2家单位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单位会员条件,现予公示(信息表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7日。如有意见需要反映,请在公示期内向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地址。
一、请按照《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安全顺利进行。证券期货基金业从业人员资格各次考试地点不同,精算师两次考试科目不同,具体安排以相关行业协会考试公告为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