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建建发〔2024〕140号)要求, 我站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园林绿化养护预算指标》(2025版)已完成项目划分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现向你们征求意见 [详细]
杭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行业协会六届七次理事会(通联会),于2026年5月13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理事58名,实际参与理事58名,符合《章程》规定的会议召开条件,会议合法有效。 [详细]
根据协会六届六次理事会议精神,结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12月28日印发的《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及注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度杭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详细]
根据《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措施费计算标准的通知》(办水总函〔2023〕3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21年)》的执行情况,为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计价行为,经研究,对《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21年)》中的有关内容和标准作适当调整和补充,现予以颁发。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浙江省水利厅水利水电建设经济定额站,联系电话0571-86827 [详细]
根据《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章程》规定,经企业自愿申请,协会秘书处审议,同意浙江绿城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入会申请,成为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名单如下: [详细]
根据《关于调整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专家库咨询与检测类专家的通知》(甬建检协【2023】5号),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本协会审核,产生106名拟入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专家库成员,现将拟入专家库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反映。 [详细]
现将2023年7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交通建设工程管理,树立行业形象,不断提高我县交通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
为预防和控制我县交通建设工程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持续推进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详细]
现将2023年6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详细]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实操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浙工质[2021]5号)文件,现将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6月21日—6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浙江宁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反映。 [详细]
根据协会第六届第三次理事会会议精神和《杭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咨询监理企业申报的信用等级评价资料进行审核评价。现将咨询监理企业2022年度信用等级评价初步结果予以网上公示。 [详细]
根据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成果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杭设协[2023] 1号),共收到申报项目 918个,按专业分为八个组别:建筑、勘察、市政、风景园林、综合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BIM 应用和环境照明。经过各专业组专家认真审阅图纸资料、观看多媒体材料并讨论、评议、投票,共认定一等奖 92项、二等奖 256项、三等奖 282 项。专家认定结果已通过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网站公示。现将项目和勘察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名单予以通报(详见附件 [详细]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实操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浙工质[2021]5号)文件,现将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5月12日—5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浙江宁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反映。 [详细]
现将2023年4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详细]
现将2023年3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详细]
为提高检测人员理论及技术能力,结合会员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需求,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浙工质协【2020】27号通知,按照各单位自愿报名参加的原则,决定组织开展钢结构工程检测的技术培训,现将具体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详细]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水利部“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总结大会精神,助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行业施工技术水平,推动技术创新,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中水协〔2016〕6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水利行业工法(以下简称工法)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详细]
现将2023年2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详细]
根据协会六届六次理事会议精神,结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12月28日印发的《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及注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度杭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根据《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措施费计算标准的通知》(办水总函〔2023〕3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21年)》的执行情况,为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计价行为,经研究,对《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21年)》中的有关内容和标准作适当调整和补充,现予以颁发。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浙江省水利厅水利水电建设经济定额站,联系电话0571-86827
根据《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章程》规定,经企业自愿申请,协会秘书处审议,同意浙江绿城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入会申请,成为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名单如下:
根据《关于调整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专家库咨询与检测类专家的通知》(甬建检协【2023】5号),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本协会审核,产生106名拟入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专家库成员,现将拟入专家库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反映。
现将2023年7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交通建设工程管理,树立行业形象,不断提高我县交通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预防和控制我县交通建设工程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持续推进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2023年6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实操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浙工质[2021]5号)文件,现将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6月21日—6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浙江宁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反映。
根据协会第六届第三次理事会会议精神和《杭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咨询监理企业申报的信用等级评价资料进行审核评价。现将咨询监理企业2022年度信用等级评价初步结果予以网上公示。
根据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成果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杭设协[2023] 1号),共收到申报项目 918个,按专业分为八个组别:建筑、勘察、市政、风景园林、综合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BIM 应用和环境照明。经过各专业组专家认真审阅图纸资料、观看多媒体材料并讨论、评议、投票,共认定一等奖 92项、二等奖 256项、三等奖 282 项。专家认定结果已通过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网站公示。现将项目和勘察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名单予以通报(详见附件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实操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浙工质[2021]5号)文件,现将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5月12日—5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浙江宁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反映。
现将2023年4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现将2023年3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为提高检测人员理论及技术能力,结合会员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需求,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浙工质协【2020】27号通知,按照各单位自愿报名参加的原则,决定组织开展钢结构工程检测的技术培训,现将具体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水利部“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总结大会精神,助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行业施工技术水平,推动技术创新,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中水协〔2016〕6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水利行业工法(以下简称工法)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现将2023年2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