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全市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报名表
申请第( )次延期 共计( )人
单位名称 (公章) :
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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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考核合格证书号 |
发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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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填报时间:
联系电话(手机、座机各一):
注:1、申请第一次延期和第二次延期的人员请分别填写报名表。
2、表内人员顺序请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号码顺序填写。
饶建安监字[2010]6号
各县(市、区)安监站、市直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建安[2007]20号)文件规定,现将2010年度全市建筑施工企业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是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请延期的必备条件之一,凡未参加“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的人员,在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年有效期到期后,按规定将不受理其延期申请,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将自动失效。全市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组织领导,要有专门机构和人员配合上饶市建设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做好本单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工作。
二、参加继续教育的对象
1、2004及2005年度期间获得“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无建设部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定的有需重新考核行为,需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第二次延期的“三类人员”。
2、2007年度期间获得“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无建设部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定的有需重新考核行为,需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第一次延期的“三类人员”。
三、各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应在5月5日前,将本单位参加2010年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人员报名表报送上饶市建设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报名表样式见附件。
四、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工作分期分批进行,上饶市建设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将根据各单位报名情况分配每批次参加继续教育人员的具体名额,并通知继续教育的时间和地点。
五、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为16个学时,参加学习人员应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学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请假,否则不予颁发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六、上饶市建设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工作联系电话:联系人:汪益民、吴磊。联系电话:0793-8337219。邮箱:448713561@qq.com
附件:全市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报名表
201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