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建发[2009]33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
现将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起重设备安全专项大检查的通知》(赣建安[2009]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开展我市建筑起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厅文件精神,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完善本地区建筑起重设备的备案、安装(拆卸)的告知、使用登记工作。对未完成的,要在2009年7月10日前完成。
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立即开展好本地区建筑起重设备安全专项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施工企业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上饶市建设局将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开展全市建筑起重设备安全专项大检查,时间另行通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或未按要求进行备案、使用登记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本地区开展建筑起重设备安全专项大检查的工作情况总结和检查汇总表于2009年7月10日前报上饶市建设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联系电话:8337219
联系人:汪益民
电子邮箱:448713561@qq.com
附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起重设备安全专项大检查的通知》(赣建安[2009]8号)
< height="16" alt="" src="http://www.srazjd.com/images/doc.gif" width="16" />点击下载该文件
附件:
一、主体行为及设备管理检查表
二、物料提升机检查表
三、塔式起重机检查表
四、施工升降机检查表
五、之一:建筑起重设备安全专项大检查汇总表(塔式起重机)
之二:建筑起重设备安全专项大检查汇总表(施工升降机)
之三:建筑起重设备安全专项大检查汇总表(物料提升机)
< height="16" alt="" src="http://www.srazjd.com/images/doc.gif" width="16" />点击下载该文件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