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宁0104执保59号
宁***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常宁伟业农业装备有限公司与宁***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农业机械化作业服务分公司、宁***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宁0104民初1760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我院执行,现已将申请事项解除保全,申请人特向本院申请结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本院已解除宁***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21600元的冻结,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