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东明门窗有限公司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件编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法院: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日期:

2017-09-08
郑州市
民事裁定书
(2017)豫0103民初10539号
原告郑州东明门窗有限公司。
被告***。
本院在审理原告郑州东明门窗有限公司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不预交诉讼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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