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辽0804民初2296号
原告:营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营口市鲅鱼圈区华海城5#商网1#门市。
法定代表人:**,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1986年7月4日出生,汉族,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营口华海港口货运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营口市鲅鱼圈区营口华海国际物流大厦-2**2212室。
法定代表人:***。
被告:***,其他自然信息不详(原告在起诉状中列明的信息为:***,1965年1月1日出生,汉族。
被告:***,其他自然信息不详(原告在起诉状中列明的信息为:***,女,1967年2月14日出生,汉族。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五月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