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佳兴商砼有限公司、曙光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件编号:

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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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日期:

2019-12-16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皖1522财保78号
申请人霍邱县佳兴商砼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曙光建设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温岭支行营业部(账号33×××88)银行存款1500万元。担保人霍邱县佳兴商砼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以下车辆为本案提供担保: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车牌号:皖N×××××、皖N×××××、皖N×××××、皖N×××××);重型非载货专用作业车(车牌号:皖N×××××、皖N×××××、皖N×××××);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车牌号:皖N×××××、皖N×××××、皖N×××××、皖N×××××皖N×××××、皖N×××××、皖N×××××、皖N×××××、皖N×××××);重型专项作业车(车牌号:皖N×××××、皖N×××××)。
本院经审查认为:霍邱县佳兴商砼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被申请人曙光建设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温岭支行营业部,账号33×××88账户上的存款1500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查封担保人霍邱县佳兴商砼有限公司所有的以下车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车牌号:皖N×××××、皖N×××××、皖N×××××、皖N×××××);重型非载货专用作业车(车牌号:皖N×××××、皖N×××××、皖N×××××);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车牌号:皖N×××××、皖N×××××、皖N×××××、皖N×××××皖N×××××、皖N×××××、皖N×××××、皖N×××××、皖N×××××);重型专项作业车(车牌号:皖N×××××、皖N×××××);查封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霍邱县佳兴商砼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采取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审判长  宋华祥 审判员  赵光瑜 审判员  谢宝平
书记员  蒋 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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