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人社局2016年度楚雄州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计划、《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的通知》(楚人社专〔2012〕49号)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认定办法的通知》(楚人社专〔2012〕50号)文件规定,经各单位推荐,符合申报初级职务条件人员共42人(其中,申请初级职务直接认定24人,进入初任资格评审18人);符合申报中级职务条件直接认定人员1人。经过组织相关专家对全州43名申报建筑测绘环保初中级技术职务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认定,现将通过评审的14名申报初级职务的专技人员及符合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24名专技人员和1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如对公示人员有意见或举报,请向楚雄州建设系统职改领导小组或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 3108313、3389671。
附件:
1. 2016年楚雄州建筑测绘环保工程技术初中级职务直接认定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2. 2016年楚雄州建筑测绘环保工程技术初级职务评审会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楚雄州建设系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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