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20民初21007号之二
申请人:江苏伟业铝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东升路西、焦墨路南。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环球世纪会展旅游(咸宁)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咸宁市*****28号。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沈阳黎东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新立堡东街57号。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上海乐选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6666号1幢5层117室。
法定代表人:***。
本院于2022年11月3日作出的(2022)沪0120民初21007号的财产保全的裁定,因申请人已向本院提出撤诉及解封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环球世纪会展旅游(咸宁)有限公司、沈阳黎东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上海乐选建材有限公司的诉讼保全。
审判员 **月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书记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