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晋0525执保34号
申请人河南广润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云南九煜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河南广润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请求解除对云南九煜工程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账号为871906127810506的银行存款的冻结。本院审查后依法作出(2022)晋0525财保3号-1民事裁定书,于2022年4月29日移送执行局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已解除对云南九煜工程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账号为871906127810506的银行存款的冻结,本案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2)晋0525财保3号-1民事裁定书保全完毕。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