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豫0522执908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2年7月27日出生,汉族,住安阳市殷都区。
被执行人***,男1972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住安阳市文峰区。
被执行人安阳建力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大道东段路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711226954Q。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安阳建力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安阳建力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豫0522执90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琚红金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书记员 杨清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