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综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住建规[2012]4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开展全市建设项目结算审结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苏建函建〔2020〕83号)文件要求和2019年专项质量检查及咨询企业日常管理等情况,对注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造价咨询企业进行考核,现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9月2日。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综合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监管科(苏州市十全街933号)
????联系电话:651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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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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