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质安监字〔2017〕7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房屋建筑工程
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质安站、质监站、安监站,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安质站,经开区建设局,市站各科室,各相关单位:
目前,我市即将进入冬季施工阶段,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质量安全治理提升行动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冬季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安全管理方面
冬季气温较低、气候干燥,风、雪、雾天气多,施工作业环境、条件较复杂,极易发生火灾、中毒和高处坠落等事故,同时受年末赶抢工期、元旦和春节放长假等因素影响,极易诱发安全事故。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冬季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组织部署好冬季施工安全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严格落实目标责任管理,切实将冬季建设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利用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时机,做好冬季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冬季安全生产各项操作规程及安全要求宣贯到每一名操作工人,强化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进一步提高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二)深入推进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各施工企业要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对涉及高大模板支撑、深基坑支护、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要有针对性,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必须严格组织专家论证,并按照规定进行阶段性评估。制定施工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冬季安全因素,并严格按照经审批通过方案进行施工。要做好起重设备的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严禁设备带病运转,严禁违章作业。特别是对塔吊限位装置的安装使用、冬季维修保养、恶劣天气后联合验收及应急加固等安全管理工作要重点关注,提高设备的防冻、防风及防倒塌的性能。
(三)加强施工现场防冻、防滑管理
各施工企业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遇到恶劣天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采取有效防冻、防滑措施后再正常施工。认真对各类脚手架及洞口、临边防护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网、临边等防护设施的拆除,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程要求进行。
(四)加强防范高处坠落和坠物打击的安全管理
各施工企业要切实抓好脚手架操作层防护、卸料平台安装使用、高处作业吊篮和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等防范工作;登高作业人员要穿着防滑鞋,戴好安全帽和防护手套,系好安全带;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实现全封闭安全施工。
(五)加强建筑工地消防、用电安全管理
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和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冬季施工现场易发火灾的规律和特点,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要重点加强食堂、作业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以及仓库、配电设施等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地食堂燃气瓶罐必须在操作间外单独隔离设置,做到重点防范、重点监控。严禁使用木柴、炭火取暖,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施,防止发生烟气中毒或引发火灾事故。
二、质量管理方面
施工单位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冬季施工特点编制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冬季施工方案,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批后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方案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冬季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的可行性和落实情况进行严格把关,不具备冬季施工条件的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坚决杜绝因气温骤降引发工程质量问题。
(一)加强对关键部位、重点工序的质量监管
对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等关键部位,以及钢筋制作加工和混凝土配制、拌合、运输、浇筑、养护等重点工序进行重点监控,严格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浇筑环节的质量控制,加强混凝土保温、测温和养护工作。
(二)加强冬季砌筑工程质量监管
冬季进行砌筑工程施工应有防冻保护措施,施工时砂浆温度不应低于5℃,不具备保护条件的工程,一律不准施工。
(三)加强冬季节能、防水、装饰工程质量监管
节能工程、屋面防水、外墙装饰及饰面、室内外抹灰、地面砖、涂料等湿作业不宜冬季施工。如确需施工,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冬期施工最低温度不应低于-5℃,屋面保温工程施工采用水泥、石灰等胶结材料胶结的保温层应在气温不低于5℃时施工;室内抹灰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施工前应采取可靠挡风措施,并将墙体基层表面的冰、雪、霜等清理干净。
三、严格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强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和扬尘防治责任制,完善应急援救预案以及应急响应措施,严格执行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项目停工后要做好工地值班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信息渠道通畅,遇有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及时、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
四、落实责任,推进“两体系”建设进度
工程参建各方特别是施工单位要根据冬期施工的特点,认真分析冬期施工易发质量常见问题和安全事故类型,查找各类重大危险源及质量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全面制定整改方案,对重大危险源真正做到重点监管。要结合正在进行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强力推进“企业自查自纠自改”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机制。
五、严格督查,确保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市质安站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巡查督查,重点检查各方责任主体冬季质量保证措施、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与用电安全管理,落实及节假日值班带班的执行情况,对冬季施工措施不到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的的施工现场,要责令立即停工整改,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淄博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