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快推进我市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提高住宅建设品质,推进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现代化,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1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41号)等法规和文件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提出修改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将反馈意见以书面形式于11月7日下午5:00前反馈市建设局,谢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联系人:李 潇,电话2106708,传真2120650。
王 彬,电话2106158,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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