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分)局,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和弘扬建设系统各条战线上杰出代表的先进事迹,不断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创新发展。在《关于转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做好2017年度“最美建设人(集体)”选树工作的通知》(丽建发〔2017〕89号)的基础上,现补充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总要求,进一步推进“最美建设人(集体)”选树活动,着力培植“吃苦耐劳、敬业奉献,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服务群众、传递爱心”的行业精神和风尚,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走在前列提供精神动力、人才支撑和思想保证。
二、选树表彰的范围、数量及条件
(一)范围
选树对象为全市建设系统干部职工或某工作集体(团队、班组),行业(岗位)推行范围:规划、房地产(物业管理、房地产评估等),住房保障,市政公用(供水、治污、燃气、园林、环卫、道桥等),城市管理,风景名胜,建设科研,勘察设计,建筑工程(质检、安全、监理、项目管理、一线操作岗位)等。
(二)数量
全市选树表彰10名“最美建设人”和10名“最美建设工作集体(团队、班组)”。
(三)条件
选树对象应是模范践核心价值观的个人或集体(团队、班组),他们美在奉献、美在担当、美在平凡、美在诚信,用最美生动诠释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思想境界:热爱丽水建设事业,无私奉献,精益求精,技术精湛的工匠精神,立足平凡、追求高尚的美好情怀:诚实守信、从德向善的时义风尚。具体具备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先进性。选树对象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干部职工和集体(团队、班组)的先进代表,在本职岗位或行业上充分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完成任务园满出色。二是典型性。选树对象应具有高超的技艺、过硬的素质,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某一行业平凡工作岗位、行业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或推动行业发展、技术进步及在完成中心工作、重大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三是时代性。选树对象的事迹应当能够生动诠释和塑造建设人、建设行业与时俱进的优良品质和工匠精神,具有较强的时代先锋引领作用。四是一线性。选树对象应从全市建设系统的各个行业、各个岗位、各个年龄中推选,尤其是从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向与人民群众礼仪密切相关的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和工作在行业企业(包括国有、民营、股份制及其他类型企业)一线条件艰苦、任务繁重岗位的普通劳动者倾斜,不能只在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属单位内部“消化”。
三、选树方法和阶段安排
根据推荐范围和条件,广泛发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①每个县、区建设(分)局推荐个人和集体(团队、班组)数不少于1名(个),各市直各单位推行1名,于9月30日前报市建设局机关党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②活动领导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步入围人选名单。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最美建设人”、“最美建设工作集体(团队、班组)”名单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人选,并上报省建设厅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④年底,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对市最美建设人(集体)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
成立“最美建设人(集体)”选树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吴筱琳,副组长郭海光、蒋金松,成员:朱建伟、张燕坤、傅碧红,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直属机关党委,具体负责日常牵头协调工作。
(一)提高认识,摆上位置。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持续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建设人”主题实践活动是加强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构建行业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加快创建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新区的实际行动。各县(市、区)建设部门和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牵头抓、业务部门分头抓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确保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健康推进。
(二)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选树对象应是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干部职工和众多集体(团队、班组)的先进代表,他们或具有高超的技艺、过硬的素质,或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某一行业及平凡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或为推动行业发展、技术进步及在完成中心工作、重大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以及诚实守信、从德身善的道德楷模等,能够真正代表行业形象、体现时代价值。
(三)加大宣传,扩大影响。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坚持将舆论宣传工作贯穿选树工作全过程,对“最美建设人”、“最美建设集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强大声势,浓厚创先争优氛围,放大“最美”声音,拓展“最美”影响,不断激发行业干部职工的内动力,凝聚行业正能量,提升行业新形象,为推进全市改革开放和发展稳定作出新的贡献。从今年开始,“最美建设人(单位)”选树工作将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尽早展开,按时推进。各县(市、区)建设部门和各单位要尽快部署、尽早展开今年的选树工作,按时间节点和规定程序推进。9月份前,各县(市、区)建设部门和市直单位完成群众举荐、基层推荐、单位推选等工作。10月20日前,公示确定正式人选,进行表彰并将优秀人选《推荐书》(附后)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欣诺,联系电话:2106126
附件:1.《“最美建设人”推荐书》
2.《“最美建设集体(团队、班组)”推荐书》
2017年9月11日
附件1
推荐单位:(即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名称和市直属单位并盖章)
“最美建设人”推荐书
×××(推荐对象姓名)同志
一、基本面貌
1.姓名:
2.性别:
3.年龄:
4.民族:
5.籍贯:
6.工作单位:
7.职务
二、推荐理由及事迹
1.主要理由(200字以内)
2.简要事迹(1500字以内)
3.媒体关注度
省级以上媒体:
市级媒体:
3.近几年受奖励情况
三、推选过程
附件2
推荐单位:(即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名称和市直属单位并盖章)
“最美建设人”(团队、班组)“推荐书
×××(被推荐集体名称姓名)同志
一、基本面貌
1.被推荐集体名称:
2.负责人姓名:
3.人数:
4.党(团)员数:
二、推荐理由及事迹
1.主要理由(200字以内)
2.简要事迹(1500字以内)
3.媒体关注度
省级以上媒体:
市级媒体:
3.近几年受奖励情况
三、推选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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