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补充淄博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的通知

来源:淄博建设 2014-05-28 16:12:45

  淄建函发〔2014〕32号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桓台县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几年来,在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咨询服务、隐患排查、事故防范、应急处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推动了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地下管线建设施工安全管理,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淄博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淄建发〔2011〕39号)的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进行调整补充,择优吸纳近几年工程建设领域涌现出的优秀专业人才,健全和完善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产生领域

  专家主要来源于建设系统从事安全生产工作或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际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家推荐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具有科学求实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

  (二)坚持原则,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安全生产专家工作,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

  (三)具有岩土、结构、机械、道桥等专业国家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职业注册证书。

  (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能参与安全生产现场检查、事故调查分析、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专家推荐方式

  各有关单位对照专家推荐条件,自行确定推荐人员,也可由本专业权威专家推荐人选,经本人同意,填写《淄博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6月10日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初次申报的专家还应一并提供申请人职称证书、职业注册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联系人:王继承,联系电话:2302313。

  附件:淄博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5月23日

  附件

  淄博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附件
淄博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近期免冠
彩色照片)
文化
程度
 
毕业
院校
 
所学
专业
 
毕业
时间
 
职称
 
职称
专业
 
颁证
时间
 
职业注册证书
 
证书
编号
 
工作
单位
 
通讯
地址
 
单位
职务
 
办公
电话
 
移动
电话
 
电子
信箱
 
现从事
专业
 
熟悉
专业
 
聘任
情况
1、申请续聘(    ); 2、初次申请(   )。
(据实打“√”)
工
作
简
历
时 间
单位及
职 务
主 要 业 绩
 
 
 
 
 
单位推荐意见
 
 
 
                                  ( 公 章 )
                                年    月    日
 
市住建
局审核
意 见
 
 
 
                                  ( 公 章 )
                                  年    月    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