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浙江龙泉宏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丽水市建设局 2013-08-24 20:44:08

   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159号令)和省建设厅及我局有关文件精神,经我局组织人员对浙江龙泉宏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经会议研究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对公示结果为达标和待核实的企业(核实材料经审查符合要求)将予以许可。

  1、公示时间为2013年8月21日至2013年8月28日。

  2、审查意见为待核实的企业请于公示期间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于我局核实,书面说明材料可以对原申报资料进行解释,但不得增加新的业绩、人员等材料。

  3、公示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或申报内容不予许可,不再接受相关企业的有关内容的申诉或整改材料,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4、任何单位及个人对拟许可事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具体的投诉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法人委托书并在投诉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丽水市城东路99号)

  邮政编码:323000

  联系人:李潇

  联系电话:2106708

  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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