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宇建筑公司等13家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丽水市建设局 2011-05-03 16:59:31

  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159号令)和省建设厅及本我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人员对丽水市天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3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期为5月6日。

  审查意见中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的,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核查,于5月6日前提供相关材料送我局建筑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企业对审查意见有疑义需要申诉的,可以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向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诉,书面说明材料可以对原申报资料进行解释,但不得增加新的业绩、人员等材料;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5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和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建设局(丽水市城东路99号)

  邮政编码:323000

  联系电话:2272426 2272416

  传真: 2264886

 

 

  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xls

 

 

  丽水市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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