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 水 市 建 设 局 文件
丽建发〔2008〕3号
丽水市建设局
关于公布2007年度“星级公厕”
评比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五城联创”,根据《丽水市区文明如厕活动暨星级公厕创建工作的实施细则》的要求,市区各公厕产权单位改善了部分硬件设施,进一步强化了日常保洁作业,使公厕档次、卫生质量得以明显提高。
根据《丽水市星级公厕评比标准》,通过各公厕管理单位、产权单位主动申报、市民网上投票、专家组实地考核,评定溪口公厕、丽东四村公厕、防洪堤小水门公厕为二星级公厕;和平路、灯塔街等5座公厕为一星级公厕。现将2007年度“星级公厕”名单予以公布,并按照丽建发〔2006〕190号通知精神对被评为“星级公厕”的管理单位、产权单位予以奖励。希望各“星级公厕”管理单位、产权单位继续努力,为城市环境卫生做出更大贡献;同时也希望其他单位向他们学习,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为丽水的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市区2007年度“星级公厕”名单
二00八年一月七日
主题词:市政设施 公厕 评比结果 通知
抄送:市府办,市文明办,市政府叶朝丐副市长、刘世书副秘书长。
丽水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8年1月7日印发
市区2007年“星级公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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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名称 |
评比结果 |
产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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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东四村公厕 |
二星级 |
市环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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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口公厕 |
二星级 |
市环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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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堤小水门公厕 |
二星级 |
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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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路公厕 |
一星级 |
市环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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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面公厕 |
一星级 |
市环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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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青路烟草对面公厕 |
一星级 |
市环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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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街公厕 |
一星级 |
市环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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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堤大水门公厕 |
一星级 |
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