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建发〔2007〕186号
丽水市建设局
关于公布2007年度丽水市“九龙杯”建筑
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分局)、市施工管理处:
根据《丽水市“九龙杯”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经各县(市、区)建设局择优推荐,市施工管理处组织检查和初审,专家复审,评委会评审,丽水市建设局核准,云和县体育馆等20个工地重视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加大安全设施投入,对全市建筑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起到了推动作用,被评为2007年度丽水市“九龙杯”文明标化工地(名单见附件)。
希望获得市“九龙杯”文明标化工地称号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项目经理、总监,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在今后的建筑施工中把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得更好,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水平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希望全市建筑业企业学习先进,多创标化,进一步提高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整体水平,促进全市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
主题词:建筑 工程 标化 工地 通知
抄送:省建设厅,市府办,市政府叶朝丐副市长、刘世书副秘书长。
丽水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