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建〔2010〕66 号
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10年度丽江市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建设工程系列中评委会拟定于11月份召开,报送材料时间10月31日前。
二、评审范围及对象
评议、审定丽江市范围内(除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学、建筑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城市规划、园林绿化、城市燃气工程、工程地质、测绘工程、工程概预算、勘察设计、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物业管理专业等与城市建设工程相关的其他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三、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评审条件:建设工程或相近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专科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十五年,担任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参加全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免试条件按云人[2007]11号《云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执行);提供专业学术论文一篇,可申报评审工程师。
(二)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评审条件:建设工程或相近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履职一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大专学历,履职技术员二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中专学历,履职技术员四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大专、中专学历,履职一年可申报评审技术员。
四、评审材料
(一)申报评审工程师提供如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助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单位聘书或聘用证明(4年以上);
5.职称计算机和外语运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6.专业学术论文一篇;
7.本人身份证照片一张。
(二)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提供如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单位聘书或聘用证明;
4.本人身份证照片一张。
五、申报评审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性强,标准条件严格。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书,在资格评审表“自我鉴定”栏中最后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因提供信息、证件不实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严禁弄虚作假,伪造各种证书,一经查实,从查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已取得资格的予以取消。
(二)流动人员和实行人事代理的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负责相关申报材料的审核签章,并代理推荐申报事宜。
(三)请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或申报人员将材料装袋后按时间要求报送市建设局中评委,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88-5165179
联系人:郭建芬 和建南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北段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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