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函)
云建建函(2009)88号
各州、市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09]34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好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李洪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成员:韩忠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防震处处长
赵智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处长
陈光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副处长
吴学军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科技外事处处长
周建平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处长
张 明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副处长
王文国 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站长
指定省质监站副站长刘忆平同志为联络员。
二、6月30日前,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文件确定的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结合去年开展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抗震设防百日督查情况,组织开展本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并形成执法检查情况报告上报我厅。
三、7月上旬,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成执法检查组进行抽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8至9月,迎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检查组对我省的督查。
四、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要对本地区工程质量总体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查出的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今后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提出对策、措施。
二OO九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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