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峨眉山金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决定的通告

来源:   2016-11-14 16:35:26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等法律法规,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四川峨眉山金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核验和社会公示,符合有关要求,现将审查决定予以通告。(详情可在乐山市人民政府网www.leshan.gov.cn上查阅)。 

本通告中所涉及企业在取得企业资质证书六个月之内,必须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方可从事其相关业务活动。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的,将对其资质证书进行重新审核。 

附件:
 
乐山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一览表
 

企业名称

企业申请资质

市局审查决定

四川峨眉山金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同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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