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鑫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决定的通告

来源:   2016-03-01 16:07:42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等法律法规,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峨眉山市鑫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建筑业企业提交的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核验和社会公示,符合有关要求,现将审查决定予以通告。(详情可在乐山市人民政府网www.leshan.gov.cn上查阅)。 

本通告中所涉及企业在取得企业资质证书六个月之内,必须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方可从事其相关业务活动。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的,将对其资质证书进行重新审核。 

附件:乐山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一览表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2月26日 

(联系人:王亚萍,联系电话:2136900) 

乐山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一览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申请资质 市局审查决定
1 峨眉山市鑫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同意
2 犍为县宜康混凝土有限公司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同意
3 四川久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同意
4 乐山泓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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