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关于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   2015-09-08 15:00:06

摘要:

 北京地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市规发〔2007〕1624号),我办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北京钜祥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申请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1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办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办咨询,如有书面申诉材料或补充材料请寄(送)到我办。

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请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任何以我办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办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010-68034458;通讯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19号建邦商务会馆503室、100045)

附件:审查意见表.xlsx

附件:      
审查意见表
序号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申报内容 意见
1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与建设城乡委员会
北京钜祥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 二级延续 同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
2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与建设城乡委员会
中国惠普有限公司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 二级延续 同意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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