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吉0284执保86号
申请保全人:辽源市巨星锅炉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辽源市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保全人:磐石市劲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磐石市经济开发区。
被保全人:***,男,1971年12月19日生,住磐石市。
被保全人:**,女,1974年2月16日生,住磐石市。
申请保全人辽源市巨星锅炉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吉0284民初2586号民事裁定书,于2019年8月26日向本院申请保全执行,要求予以诉讼保全,本院依法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保全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对***名下的宝马牌汽车车籍进行了查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申请保全人辽源市巨星锅炉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磐石市劲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保全一案保全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 岩
审判员 林 涛
审判员 ***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