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东营市宏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件编号: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执行法院:

广饶县人民法院

日期:

2019-11-22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523执2037号
申请人:***,男,1967年4月10日出生,汉族,现住广饶县。
被执行人:东营市宏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广饶县稻庄镇政府驻地。
法定代表人:朱义堂,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东营市宏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东营市宏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要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鲁0523执203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李学海
审 判 员 燕 斌
审 判 员 张东亮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 杨会祥
书 记 员 孙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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