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本康建设有限公司、济南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件编号: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执行法院:

齐河县人民法院

日期:

2023-02-13
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1425执86号 江苏本康建设有限公司、济南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2023)鲁1425执86号申请执行人江苏本康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济南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据齐河县人民法院(2022)鲁1425民初1536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济南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应支付申请人人工费125811元及违约金,承担案件受理费745元,执行费1798元。现因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故本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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