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洋浦陆邦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件编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法院: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日期:

2020-10-28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湘0203执保730号
申请人洋浦陆邦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依法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已保全完毕。 你如需要继续保全,必须在上述财产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审理部门提出续行保全措施的书面申请。你单位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将会自行解除。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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