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明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件编号:

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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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院: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日期:

2019-08-28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9)渝01行辖383号
原告重庆明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一案,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此案需要指定管辖为由报请本院指定管辖。
本院认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指定管辖申请的理由成立,为了更有利于案件的审理,本案指定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管辖。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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