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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池州市2006年度建筑工程
“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考核复查情况的汇报
市建管处:
现将池州市2006年度建筑工程“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考核复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申报单位和项目
2006年度全市共申报“市级安全文明工地”12项,考评达标7项,其中市区4项,石台县1项,青阳县1项,东至县1项。具体为:池州市曙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清风名苑1#、2#楼工程、池州市盛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的清风名苑3#、4#、5#楼工程、池州市九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池州市人民医院传染病科大楼工程、江苏省金坛市汤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东至舜帝花园二期工程B1#、B2#、B4#、B6#、B8#、B10-1#、C1#、A7#住宅楼工程、石台县市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石台县东柱商贸综合楼工程、浙江省伟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青阳县蓉东市场改造工程、九华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池州市贵池二中教学楼工程。
二、检查时间及步骤
根据“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考核办法,由质安站统一安排,并抽调相关技术人员组成复查组,于2006年元月至2006年十二月中旬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复查,复查步骤为先查申报材料,然后到施工现场考核评分。全市共申报“安全达标工地”12项,初核通过7项。
三、考核评分依据
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考核标准评分。
四、检查情况
按先后顺序,每项工程具体情况为:
1、江苏省金坛市汤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东至县舜帝花园二期工程B1#、B2#、B4#、B6#、B8#、B10-1#、C1#、A7#住宅楼工程,全封闭钢管外架,隔层满铺脚手板,脚手架基础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标志醒目,施工用电按规范要求架设,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施工机械维护清洁,塔机和龙门架安装都做到了有资质和持证上岗,履行签字验收。存在不足之处是:部分卸料平台安全门未做到定型化、工具化,设置连动装置,部分脚手架拉结点偏少,脚手架与墙体间距大于20公分。(上述问题已整改,经监理公司复查合格)。
2、池州市盛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的清风名苑3#、4#、5#楼工程,毛竹脚手架选材、搭设规范,立杆基础硬化处理,并设有排水沟,施工用电架设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醒目,做到文明施工,项目部整洁卫生,设置符合达标要求,塔机安装单位有资质,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存在不足之处:塔机基础排水设施不到位,接料平台安全门设置不规范,部分临边防护不严密。(已整改)
3、池州市曙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清风名苑1#、2#楼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较好,安全标志醒目,项目部设置符合达标要求,脚手架搭设规范,立杆基础硬化处理,并设置排水沟,做到全封闭防护,施工用电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塔吊、井架安装符合规范要求。存在不足之处:接料平台安全门设置不规范,部分方位临边防护不严密,脚手架立杆与墙体间距大于20公分。(已整改到位)
4、九华山古典园林建筑公司承建的池州市贵池二中教学楼工程,该工程采用钢管架全封闭防护,脚手架搭设符合规范要求,安全标志醒目;项目部设置符合达标要求,设置监控装置;安全内业资料及各分类安全技术交底覆行签字验收,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存在不足之处:三相五线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四芯电缆外加一根零线),应采用五芯电缆,接料平台及部分方位临边防护不严密。(已整改)
5、九华建筑集团承建的池州市人民医院传染病房大楼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较好,安全标志醒目,脚手架搭设规范,全封闭防护,塔吊、井架安装符合规范要求。项目部设置符合达标要求。存在不足之处:材料堆放较乱,施工用电三相五线制架设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内防护不到位。(已整改)
6、石台县市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建的石台县东柱商贸综合楼工程,该工地安全内业资料齐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较好,脚手架搭设规范,全封闭防护,安全标志醒目,特种工搭设脚手架过程中佩戴安全带和安全帽,脚手架基础硬化处理,项目部设施符合达标要求。存在不足之处:接料平台口防护不到位,三相五线制架设不规范,(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电线),龙门架基础积水,(经石台县建委复查后整改到位报告已上报我处质安站)。
7、浙江伟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青阳蓉东市场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道路和现场硬化处理,项目部及临边设施符合达标要求,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规范(钢管)全封闭防护,脚手架立杆基础硬化处理,并设有排水沟,安全标志做到针对性悬挂,安全内业资料、各分项安全技术交底都履行签字验收,特种工持证上岗,塔机经检测合格。施工用电架设规范,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存在不足之处:内防护不严密,接料平台安全门设置不规范等。(已整改到位)
五、检查考核评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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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名称 |
项目经理 |
总监 |
企业自评 |
考核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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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舜帝花园二期工程B1#、B2#、B4#、B6#、B8#、B10-1#、C1#、A7# |
薛志忠 |
韩瑞阳徐能煊 |
91 |
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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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风名苑1#、2#住宅楼 |
钱德玉 |
王玉兵 |
90.5 |
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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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清风名苑3#、4#、5#住宅楼 |
汪有生 |
王玉兵 |
92 |
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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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池州市贵池二中综合楼工程 |
朱吉生 |
陈华 |
95.4 |
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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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池州市人民医院传染病房大楼 |
吴良富 |
徐同庆 |
89.2 |
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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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青阳县蓉东市场改造工程 |
蔡镇云 |
徐同庆 |
90.8 |
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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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石台县东柱商贸综合楼 |
程寅生 |
吴福文 |
87.1 |
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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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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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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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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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核意见
根据“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考核标准要求,结合东至县建委、青阳县建委、石台县建委对整改验收的意见,同意对上述7项工程进行考核,并初审通过。现报请市建管处审批。
特此汇报
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〇〇七年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