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07年建筑师合格证书(一、二级)的通知

来源: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 2008-09-09 17:10:41

请成绩合格的考生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工本费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领取合格证书。(不可由他人代领)

淄博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地址: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电话:3189234、316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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