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0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 2008-09-09 17:10:39

各有关单位:

    200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请成绩合格的考生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携带单位介绍信(须注明考生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及领证人的身份信息)和证书工本费到考试中心领取。

考试中心地址:张店区市政府东一街15号市人事局考试中心108室

电话:3160170,3189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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