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人员从业档案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员执业行为,提高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人员的诚信度和公信力,营造建设行业中介市场良好环境,切实保障工程造价咨询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建发[2006]29号)《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手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建立淄博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人员从业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的范围:
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注册造价师、高级造价员。
二、提报资料:
1、专职专业人员基本情况(填写附件一);
2、近三年来完成的主要咨询业务(填写附件二);
3、获奖情况(见获奖文件或证书);
4、不良记录。
三、几点要求:
1、请各企业要认真填写,逐个对照,不得少报、虚报。如有人员变化,5日内填表报送,填写完毕后加盖单位公章。
2、
联 系 人:赵云山
联系电话:2301523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下载 :< src="/UpLoadFolder/2008\09\08\20089849266.gif" border=0>2007121785931346.doc
发布日期:2007-12-18 16:3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