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辛集市)建筑业协会、雄安新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和中国安装之星奖申报评选工作,根据《国家级优质工程预控和推荐管理办法》冀建协字﹝2021﹞51号文件要求,我会开始对申报2022年度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项目进行调查摸底。
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评选依据及项目竣工时间要求:
1、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应符合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申报工程应于2019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期间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或综合验收(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2、国家优质工程奖
应符合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20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申报项目必须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四年以内;住宅项目竣工后投入使用满三年,入住率在90%以上。工程竣工时间在2018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之间。
3、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
应符合中国安装协会《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评选办法》(安协〔2019〕13号)的有关规定。申报工程应是2019年8月3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竣工验收且投入使用的工程。
请有关单位根据各评选办法的要求,填报《2022年度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目申报表》(附件),并于2022年3月11日前,将上述表格电子版(另传加盖公章扫描件PDF版)发至我会邮箱。凡未经申报摸底的项目,原则上今年不予推荐。
河北省建筑业协会
2022年2月23日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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