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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外地进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告知性信息登记的通知

来源:平顶山市工程造价网 2017-07-07 13:39:1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管理,规范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平执业行为,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河南省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豫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豫建设标〔2014〕31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平顶山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信息进行告知性登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在平顶山市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请于2017年7月20日前,将《外地进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登记表》(见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参与承接业务的企业专职专业技术人员注册证书,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一并报市标准定额管理站进行告知性登记。

二、我局将对外地进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所承接项目进行动态管理,负责对其在平的执业行为、咨询成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三、逾期不办理登记的在平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将给予警告,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仍不办理的,将取消其在平登记资格,半年内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75-2633796

附件:外地进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登记表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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