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工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与工程量清单计价配套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建标字[2017]20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工程量清单衔接对照表》登载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的定额站子网站和菏泽市工程造价信息网上。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与工程量清单计价配套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建标字[2017]20号)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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