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建审示〔2014〕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委组织对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企业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14年4月11日至2014年4月17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我委房地产市场监管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我委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三、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沙市区公园路13号,邮编:434000,电话:0716-8212107,电子信箱:hbsjzszjw@163.com。
附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查意见
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4月11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查意见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住址 企业法人 申报资质 公示意见 1 洪湖市泓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洪湖市新堤办事处州陵大道 袁本祥 新申报 暂定资质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