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安监局、公安局、广播电视台、总工会、团委、妇联,怀化经开区、怀化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省在怀及市属重点企事业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现就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国务院《意见》、《通知》和省、市《决定》为主体内容,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重点任务,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怀化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具体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主任:石希欣(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主任:田安阶(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禹玉奇(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宁志文(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低炉(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技元(市公安局副局长)、龚超云(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吴为(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严磊(团市委党组成员、纪检员)、吴丽清(市妇联副主席);组委会成员: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副局长王福初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指导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行业和中央、省在怀及市属重点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安全月活动的评比、表彰等。
五、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分为全市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两部分。
(一)市组委会统一组织开展的全市性活动
1、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6月1日,市长在《怀化日报》发表有关安全生产的署名文章,分管副市长在怀化电视台发表“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讲话。各单位(入驻市民服务中心的单位除外)在大门口显著位置悬挂一幅“安全生产月”宣传横幅,在单位宣传窗内张贴1—2套2012年“安全生产月”宣教挂图。5月31日至6月1日,配合省组委会在沅陵县举行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矿山千米井下应急救援演练和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
2、媒体集中宣传活动。国家、省级安全生产专业媒体深入我市采访报道。怀化日报、怀化电视台、怀化人民广播电台、边城晚报、怀化新闻网等新闻媒体要开辟“安全生产月”专栏,派出精干记者,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典型事迹,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各媒体要有醒目的公益宣传标识,怀化电视台要免费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和公益广告。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广播电视台负责。
3、“职安杯”羽毛球、乒乓球比赛活动。举办以“维护你的权益,保护你的健康”为主题的全市羽毛球、乒乓球比赛活动,着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加强各单位、企业之间交流。市安监局、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负责。
4、安全生产“3+1”宣传活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一是免费发放一本青少年遇险自救安全知识读本,作为义务教育学校安全教育辅导用书,所需经费由学校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研究解决。二是免费发放一张职工职业健康卫生权利宣传画给各级党政机关、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社区。三是发送一组城市工业灾害防治短信给城市居民。四是组织或组织观看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市安监局负责。
5、安全生产警示标志标牌建设活动。在全市公共场所和生产经营单位强力推行安全生产警示标志标牌悬挂工作,提高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时刻警醒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形成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的浓厚氛围。市安监局牵头组织。
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各行业安全生产持证上岗检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增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安监局及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
(二)市组委会统一部署,各级各部门分头开展的活动
1、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4日至10日)活动。各地、各类企业要通过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开展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集中组织观看主题宣传片《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中国启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和事故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加强国务院《意见》精神的学习解读和宣传贯彻,通过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0日)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围绕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意见》、《通知》和省市《决定》精神,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
3、安全文化周(6月11日至17日)活动。各地要根据实际组织开展各类文化宣传、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4、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18日至24日)活动。围绕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增加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开展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5、全国、全省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竞赛、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
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组委会统一部署,立足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研讨交流、宣讲报告、文艺演出、影视放映、送安全文化到企业、展览展示、事故隐患大排查等方式和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把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通知》、省市《决定》等文件精神结合起来,与当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落实责任和经费投入,科学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加强宣教。要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在各乡镇(街道)、市各有关单位所在地,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车站码头等人流密集场所,都要悬挂“安全生产月”等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和基层宣传文化阵地,以正面宣传报道为主,同时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安全发展。
(三)协调联动,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新闻媒体的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促进上下协作联动,促进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把着力点放在基层、放在企业、放在生产一线,放在责任落实上,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提高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树立典型,认真总结。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重视、效果实、反响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不重视、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单位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各单位也要认真总结、及时表彰,并分别于5月20日、6月26日前将活动方案、总结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同时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表彰,并列入对今年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本活动所需横幅、挂图、手册、警示片等宣传品统一由市安监局负责,各单位于5月31日前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征订领取。联系电话:2238985,电子信箱:xtk2238985@163.com 。
附件:1、怀化市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怀化市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
3、2012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品征订计划表
中共怀化市委宣传部 怀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怀化市公安局 怀化市广播电视台
怀化市总工会 共青团怀化市委员会
怀化市妇女联合会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月 活动 2012年 通知
抄送:省安委办,省安监局办公室、综合法规处,
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
李晖、希欣、安阶、玉奇同志。
怀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5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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