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两会”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暨一季度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巢湖建设 2011-04-26 14:26:34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开发区建设和环保局,市管在建项目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为提高节后复工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意识,确保 “两会”期间及节后复工项目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当前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和维稳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1]147号)文要求和我委2011年度安全管理工作安排,3月21日至4月15日,我委组成安全督查组对四县、一区、市开发区及市管在建项目进行督查。督查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文件资料、随机抽查现场的方式。现将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均高度重视“两会”期间及节后复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能按照我委工作要求,针对节后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组织开展“两会”期间及节后复工项目检查和督查工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较为平稳。

  此次督查共检查在建项目47个、单位工程151项(其中抽查县区在建项目12个、单位工程20项),涉及施工企业40家,监理企业17家,现场共查塔吊79台,龙门(井)架67台,下达建设工程执法建议书25份,其中责令停工执法建议书10份。督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2处,分别是合肥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承建的凤凰山庄一标段14#楼和安徽省含山县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秀水花园项目,其它在建项目未发现重大危险源,实体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形势总体较为平稳。

  二、存在问题

  此次安全督查发现,部分施工现场存在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施工用电三相五线不到位、电线乱拉乱接、“三宝四口”防护不严、安全通道设置不规范等安全隐患;少数施工现场存在外电高压线路与在建工程太近、基坑堆土过高、基坡失稳等重大安全隐患。具体情况如下:

  1、建设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安全监管不力,建设开发的项目屡次检查、屡次安全不达标,被处理。如巢湖碧桂园项目,去年发生2起安全事故,在此次执法检查中其建设项目均存在较多安全隐患,有的项目被责令停工、有的项目被下达立即整改通知书。

  2、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法律意识淡薄,对现场的重大安全隐患存在侥幸心理,安全投入不够,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力,冒险施工。如安徽省含山县第一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居巢区秀水花园工程存在在建工程、塔吊与高压线距离太近、无任何外电线路防护措施,所抽查8#楼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合肥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承建的凤凰山庄一期一标段现场存在堆土过高、与基坑太近,尤其是4#楼西边出现一构造物基础局部悬空、边坡有失稳现象,采取的防范措施很难奏效。

  3、少数工程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现场监理人员缺乏安全责任意识和专业知识,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熟视无睹。芜湖阳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三中1#教学楼、八中教学楼项目总监胡长昆不在岗,现场安全隐患较多;巢湖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和县安德利购物中心项目总监朱光东不在岗,管理较为混乱,现场安全隐患较多;合肥科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含山县锦绣华城项目存在龙门架采用软性连接、部分设备不能提供有效合格证件,项目总监胡进不在岗,现场监理员也未对上述隐患下达任何监理通知书。

  4、部分施工现场节后复工安全教育不落实,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

  5、钢管脚手架立杆基础处理不符合规范要求,扫地杆不齐全;连墙件数量少;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高架无外挑安全平网。如上海天文建筑有限工程公司承建的天巢广场高层建筑未设置安全平网;含山县中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含山学府雅苑工程脚手架搭设很不规范,已责令含山建设主管部门督促立即拆除脚手架,重新搭设。

  6、安全通道设置不规范,部分施工现场安全网未一封到底,通道口到处都是,如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普莱克期工业气体综合楼工程,工程已封顶,未见一张安全网;有些现场虽设置安全通道,但不畅通,根本不能有效使用,如巢湖现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安正御龙湾工程,所抽查一工程安全通道设置在土堆上。

  7、部分项目悬挑平台安全防范措施不力,个别项目卸料溜槽直接搭设脚手架。如合肥市聚龙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聚龙湾3#楼,接料平台未设置挡脚板,两侧无硬质材料,也无限载标识;含山县中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含山学府雅苑工程脚手架至少有6个卸料溜槽,安全隐患较大。

  8、部分施工现场用电未按三级配电设置,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电线老化,且乱拉乱接;施工机具无防护罩,缺少接地接零。如巢湖市恒兴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承建的花园社区工程、安徽省含山县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居巢区秀水花园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

  9、部分工地塔吊基础积水。如合肥义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银屏雅苑2#楼,塔吊积水相当严重,必须建立塔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塔吊使用安全,坚决避免去年“7.9”塔吊事故再次发生。

  10、部分特种设备未经检测合格即投入使用,个别龙门架安全保险装置失灵。如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碧桂园150#-154#楼,接料平台与架体相连,安全超高保险检查时不起作用;安徽新思维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沈奥花园24#楼,起重限制器检测时失灵,特种设备检测部门已下达检测不合格指令书,现场检查时塔吊仍在使用;芜湖鸠兹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城市之光D7#、D9#楼,发现龙门架备案资料与实体检测资料不符,已责令立即拆除,并予以经济处罚。

  11、文明施工程度较差。我委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建安[2011]49号),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报监前期控制,但从检查情况,有关文明施工文件要求得不到有效落实。如凤凰山庄工程,施工现场未封闭,道路未硬化等不符合文件要求的问题。

  三、结果处理

  为坚决打击各类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增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意识,对此次督查效果较差的承建居巢区秀水花园的安徽省含山县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及项目经理单开华、承建含山学府雅苑的含山县中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及项目经理夏保斌、承建和县安德利购物中心的江苏亘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及项目经理余伊飞给予通报批评,并按我委规定给予不良行为记分;对本次检查安全监理工作做得较差的芜湖阳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三中1#教学楼、八中教学楼监理部及项目总监胡长昆、巢湖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和县安德利购物中心监理部及项目总监朱光东、巢湖市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秀水花园监理部及项目总监周三林、和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沈奥花园监理部及项目总监邵章华给予通报批评并按我委规定给予不良行为记分。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现已进入施工黄金期、高峰期,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好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2011年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此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特提出如下要求:

  1、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施工、监理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牢固树立安全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及我委的一系列工作部署,针对项目不同进展情况,全力做好2011年度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2、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工作,加大对各类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要继续加强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工作,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实行“五定”,即定整改时限、人员、措施、方案、经费;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直至整改闭合。

  3、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检查验收制度。我委已制定了《巢湖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办法》,《办法》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不少于3次的阶段性动态评定,只有动态评定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个阶段施工程序,否则,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对其进行相关验收手续。希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此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并执行,切实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各方责任主体要对照办法,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自查自纠,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4、实行更加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制。2011年4月份,我省灵璧县、界守市、六安市分别发生2起死亡3人、1起死亡1人安全责任事故,我们要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取一反三,严格执行建设、施工程序和规范规程要求,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年初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只要发生安全事故的,我委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坚决做到不论企业资质等级有多高、不论企业规模有多大,该清出巢湖市场坚决清出,该扣相关安全资格证书的坚决扣,本地企业将与企业资质年检、升级、增项相挂钩;坚决依法实施经济处罚,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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