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建通〔2011〕39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建设局,各建设、开发、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单位:
现将《2011年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2011年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区、市有关会议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造和谐建筑业”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以工程质量为中心,以创新工程质量监管机制为保障,实现工程质量、服务水平和队伍素质“三个提升”。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为依据,以治理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为契机,创新工程质量监管机制,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执法,规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认真抓好工程质量管理的保障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建设、监管队伍建设和质量责任制建设,推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稳步持续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工程监督覆盖率100%;
(二)对不同质量保证能力的企业、不同复杂程度的工程实施不同力度、不同频次的“差异化”监管模式;
(三)开展住宅全装修试点工作,确定2个示范项目;
(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抽查率100%;
(五)防止一般质量事故,杜绝建筑工程倒塌等重大质量事故发生;
(六)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协调处理率100%。
三、工作任务
(一)实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和网络化;
(二)转换监督机制,继续实施“差异化”监管新模式;
(三)制定《银川市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
(四)全面开展“银川市建筑优质结构工程评选”活动;
(五)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
(六)建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网上公示制度;
(七)开展住宅工程全装修试点工作;
(八)开展住宅工程住户定期“开放日”试点活动。
四、监管措施
(一)提高监督管理技术装备能力。以新兴的信息技术为支撑点,通过建立的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管理系统,推进工程质量监督系统的应用,建立起具有全市动态运转、实时传递、实时发布功能的质量监督管理电子政务系统,做到工程质量监管部门与各责任主体单位的双向联动,从而提高监督管理工作效能。
(二)加强监督巡查和“差异化”监管力度。对不同质量保证能力的企业、不同复杂程度的工程,实施不同力度、不同内容、不同频次的巡查,合理配置监督资源,提高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和高效性。加强对项目的分类监管,建立对重点监控项目动态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实行“C类重点监控项目名单”制度,加大对列入“C类重点监控项目名单”工程的督查力度。通过实施“差异化”监管和完善的项目动态管理机制,引导建筑市场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环境。0
不断完善以质量巡查为主要手段、行政执法为基本特征的监管模式,不断规范监督巡查的程序与内容,加大巡查力度。实施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将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质量行为与实体质量形成闭合管理,使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做到点面结合、全面覆盖,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充分发挥监督巡查工作对工程质量的动态监管作用,提高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三)集中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抓好监理企业的现场保证作用。强化对监理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建设、人员配置、到岗履责的监管。重点检查现场监理机构人员组成、到岗情况,核查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监理日志及各种验收记录,抽查旁站、平行检验、巡视到位及对查出问题的落实情况。加强检测与监督的联动,重点对涉及结构安全的钢筋、水泥、预拌混凝土、试块试件强度等验收和试验情况的核查;严格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大对“假试块、假试件”、“瘦身钢筋”、“虚假检测报告”的整治力度,对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进行严肃查处,严禁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杜绝带病工程交付使用,从根本上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加大对政府投资工程、教育工程等项目的监督巡查频次。重点对工程的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建筑节能等内容实施动态随机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的监控措施。针对量大面广的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项目,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同时,进一步强化对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的抽检力度,对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降低质量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不良行为记录。
进一步加强对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规范商品混凝土企业的质量行为,不定期开展全市商品混凝土企业质量的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予以公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监管力度。
(四)全面开展银川市“优质结构杯”工程评选活动。进一步完善建筑“优质结构杯”评审工作程序与内容,通过对已获“凤凰杯”优质工程的大力宣传和政策鼓励,优化评奖环境、创新评奖机制,提升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企业创优热情,促进工程质量持续稳定发展。
(五)创新和完善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投诉处理机制。完善住宅工程质量监管法规体系,制定《银川市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促进企业对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的落实。进一步理顺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的程序和方式,实现投诉受理、协调、结案、归档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切实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对质量投诉中多次反映的热点问题,在监督抽查工作中重点检查,避免同类问题的反复出现,逐步降低工程质量的投诉率。
继续实行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网上公示制度,一是将住户对房屋质量的投诉情况登录在《银川建设网》和《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网》上,直至投诉得到妥善处理方可撤销;二是定期将住宅项目的质量问题投诉统计后进行公示,以此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质量行为。
(六)建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网上公示制度。每季度末,将本季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情况在《银川建设网》上进行公示,便于社会的了解和查阅,也促使建设单位加强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的管理。
(七)稳步推行住宅工程全装修项目建设。制定《银川市住宅工程全装修试点实施方案》,引导企业有计划的推行住宅工程全装修项目的建设。2011年实施确定2个以上示范项目,积极探索住宅工程全装修建设的监管模式。开展广泛的住宅全装修宣传活动,增加购房者对全装修住宅的认可程度。
(八)开展住宅工程住户定期“开放日”试点活动。选择3家开发企业,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中过程中向购房者实施“开放日”试点活动,真正使得房屋的使用者参与工程质量管理,加强社会对工程质量的督导作用。
(九)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监管力度。根据市政工程的特殊性和重要性,除做好日常监督检查,通过营造创优氛围,引导企业争创精品工程意识,开创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新局面。
(十)加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和燃气工程的监管力度。针对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今年,我们将委派专人负责监管,重点查处建筑工程二次装饰装修和燃气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以及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
(十一)设置建筑工程永久性标牌。根据住建部第5号令要求,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必须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以向社会公示该工程结构质量的终身责任单位和责任人。